「玉泉特訓」
一種「柳春春」觀點的實踐*
劉馨鴻
「玉泉特訓」為鄭志忠擔任「柳春春劇社」駐團編導期間,應其作品之調度要 求,所發展出的演員身體訓練。
以下或為方便而將玉泉特訓稱為「方法」,謹在此先行說明:玉泉特訓雖已 實行多年,且確實具有某種可辨識的身體美學訓練路徑,卻不建議以「演員訓練 方法」作為思考的先行切入點。此言乃因玉泉特訓若以「方法」揣之,初次觀察之 下,不免要覺得這是某種身心靈方法。而且還是一群尚稱年輕的演員,數年一日 地規律晨起至公園打太極般的訓練。
此處便略述玉泉特訓的操作方式:
手握啞鈴/重物,沿著外切於玉泉公園石子地板隔線的大圓走路。每個方格約1.8 平方米,以此方格為切線的圓因此同以1.8 米為直徑。一個方 格,是為規畫行走路徑時的最小單位。在內有方寸,外有大圓的基礎上,演 員便繞著這樣的路徑走圓。圓的弧線並不是標示的實線,而是演員有意識的 行走路徑,至多有方寸的四角甚或兩角簡單地放上標誌物以為識別。行走 過程中,演員雙手握啞鈴直視前方,並被要求提起「呼吸、管子(脊椎)與微 笑」,即注意行走的呼吸節奏、抬頭挺胸、保持微笑。繞行過程中,每行經 起走的節點便報數,是為一圈。從訓練首週的順逆時鐘方向各走五十圈開 始,之後每週往上加五圈,直加到一百圈方止。
玉泉特訓的基本要求為,每人每週至少參與兩次。地點是台北近捷運北門站的玉泉防災避難公園,時間是週間早上九時到中午十二時。兩顆六磅啞 鈴為參與訓練的基本配備,是訓練場上行走時握於雙手,鉛錘般外部化的身體重心。
起初,玉泉特訓有其明確服務於演出製作目的。特訓發展至今十餘年間經歷過不同的發展階段,以至2018 年以代訓「七轉演劇部」演員為契機,逐漸形成如今包含「線段暖身」的訓練模式,且不再以演出製作為唯一訓練目的。大抵上,玉泉特訓仍以柳春春每年的製作為該方法的基礎標的與限制。
「演員」作為社會生活中的行動主體,其實踐並不僅止於劇場,亦涉入劇場與訓練之餘,具有個人生活之隱密性與細緻差異性的日常生活場域。簡單地說,演員作為其日常實踐中的社會生活主體,若不具有劇場之外的感性經驗,其於劇場與訓練場中之感性經驗想像,就會相對模糊、不明確,缺乏以實造虛的物質基礎。該「以實造虛」之「實」,可對應於鄭志忠數度言之「以身為器」之「身」,指向的是當代社會中,個人生命真實處境的物質限制與社會構造。因此,在此觀點下,劇場搬演的重要前提,便是以實證虛之「實證」。而個人為器之身,亦應禁受如此驗證才是。
總體而言,玉泉特訓的設計,一定程度上著眼於演員於訓練場域外之日常生活的轉化,亦即其社會生活主體性緩慢而持續的建立過程。而社會生活之想像,不能脫離「公共性」的探討。關於何為公共性,公共場域與個人私領域之界線何在,又如何藉兩者之辯證關係展開以實造虛、以虛證實的多維度立體視角,思考演員間乃至劇組各職務間何以協作,大抵上是以演出製作之「完成度」為依歸的玉泉特訓,所思考的幾項命題。
玉泉特訓雖一定程度上著眼於訓練場域外演員日常生活之轉化,卻不服務於該目的,亦十分小心於被以此辨識為一套修身方法。即,演員在劇場與訓練場外的生活,作為製作外圍之事,並不在玉泉特訓自定位為劇場乃「眾人之事」這樣一個運作系統的外顯關切中。玉泉特訓的方法指向,仍是近於眼前,具有時空與物質條件限制的製作期程。作為有時空限制與各項物質性規範的標的,「製作」乃玉泉特訓的訓練者(在鄭志忠自編導柳春春多數作品的情況下,訓練者即為導演)自我設下的限制。
行文至此,應已就玉泉特訓對劇場公共性之想像,包括如何建構作為社會生活主體之演員,與角色作為具有自主呼吸調度能力,但服務於導演調度(導演之「自圓其說」)並完成劇場實踐之一面,兩者相互辯證的平台等,提示了一種柳春春觀點與實踐形式。或可提供興趣於玉泉特訓或柳春春演員訓練脈絡之人,一些思考的線索。
* 柳春春劇社(OZ Theatre Company)1997 年成立於台北,團名係田啟元所取,源於1906 年李叔 同、歐陽予倩等人成立的新劇團體「春柳社」。